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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科协下发(2014)18号文件《关于调整牡丹江市老科技工作者维权中心有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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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科协《2014年市老科协晋升职称工作的回顾》上传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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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科协下发(2014)19号文件《关于认真检查总结今年工作,谋划明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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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科协召开会长办公会: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明确依法治会和深化改革的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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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科协副会长王金生参加在北京召开的中国老科协科普宣传工作经验交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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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科协撰写的《坚持“四个方面”创新活动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一文,在中国老科协科普宣传工作经验交流会做工作交流,并收录大会材料汇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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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科协召开会长办公会:认真学习王岐山同志讲话《坚持党的领导,依规管党治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障》,明确以法律、规章、制度规范老科协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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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科协以《精心谋划、扎实工作,开创老科协“助农工程”活动新局面》为题,向省老科协报送“助农工程”汇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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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政务情况》2014年10月份政务信息采用情况通报中,市老科协报送信息1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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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科协召开会长办公会:1、讨论《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2、做好建言献策、科普报告的评选准备工作;3、落实省老科协关于2014年工作总结和组织建设情况调查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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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科协下发(2014)20号文件,转发《省老科协关于报送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老科协下发(2014)21号文件,《关于推荐建言献策和科普宣传成果奖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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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老科协网站《基层动态》栏目登载牡丹江市老科协《认真贯彻省老科协“五大”精神,推进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向市政府为百姓办实事征集办公室报送东安区老科协《关于彻底治理城市小广告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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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老科协网站《基层动态》栏目登载林口县老科协《林口县老科协与吉林省老科协互助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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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省老科协报送《市老科协2014年度工作总结和组织建设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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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科协召开会长办公会:研究市老科协八届四次理事会议的准备工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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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省老科协报送建言献策奖三篇:宁安市老科协《关于急需解决我省玉米深加工企业收购资金短缺及弥补企业亏损给予补贴的建议》为特等奖;市老科协李海生《关于加快绿色食品产业的建议》和东安区老科协《东安区老科技人员晋升技术职称的调查报告》为一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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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奉辉与组织部三科同志到市老科协落实中组发【2014】11号文件精神:1、在我协会兼职的离退休领导干部辞去协会职务;2、老科协会长不再兼任法人代表。3、由市老科协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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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市委组织部报送《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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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统战部《统战工作》2014年第5期转载牡丹江市老科协撰写《牡丹江十大公园》之同心公园。 ■向市政府办报送《牡丹江市电子政务调研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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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老科协网站《党政关怀》栏目登载宁安市委、市政府《做好“四篇文章”助推老科协工作健康发展》。 ■省老科协网站《工作交流》栏目登载牡丹江市老科协《老科协网站改版升级和办公网络化的思考》。 ■市老科协下发(2014)22号文件,按民政部、财政部文件要求,清理与市老科协有挂靠关系或仍以老科协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的单位。市老科协按文件精神清理完毕。 |
12月19日 |
■传阅华夏会计师事务所对我会的二份审计报告,检查协会财务工作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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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科协下发(2014)23号文件,《关于贯彻市科协七届三次会议精神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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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科协召开会长办公会:针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事例,进行财务工作自查自纠、补充、完善制度的不足;清理、处理财务管理和账目中不符合财会制度的问题;明确业务处理规范和要求,明确财会人员职责,明确业务程序,确保财会业务准确无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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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葛民同志关于我会专项工作的批示下发后,有六个单位已经落实到位;水务、文广新、城建三个分会已提出落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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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科协向市委组织部、民政局报送《关于市老科协更换法人代表工作进展情况的说明》。 ■商务局组织部派员到我会落实退休领导干部辞去市老科协理事及秘书长职务的事项。 ■2014年,爱民区老科协、文广新局和环保局分会在党委支持下,在网站上设立了老科协专页和栏目。 ■2014年,国家老科协采用我会信息2篇,省老科协通讯刊登牡丹江市老科协16篇文章,网站登载15篇文章。 ■2014年,市老科协下发简报13期,下发文件23份。市老科协网站共上传各类信息270余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