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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科协的网站为什么关闭了14天

2015-04-03 09:43:56 来源:牡丹江市老科协 浏览:181

市老科协的网站自2014318日下午至331日上午,关闭了14天时间。尽管市老科协已经发函告知各基层分会,仍引来了各分会和老科技工作者一连串的电话询问:发生了什么问题?出现了什么毛病?这是什么情况?可见,老科协的网站得到大家的关注,都想问个明白,打听清楚。

小编我也是稀里糊涂,搞不明白个中的始末缘由。网站恢复开通之后,小编我专门就此请教了老科协的网站管理员栾珂同志,听了她的一番解释,才多多少少的清楚了一些。按照她讲述的内容,小编我在网上查阅了关于网站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清楚了许多。又学到了一点儿关于网站管理的知识,增加了一些有关互联网方面的法律常识。也可以说是接受一次普法教育。如果不是这次“网站关闭”,小编我还真不知道互联网的使用还有这么多的规定和要求。

原来,互联网的管理国家有明文规定。自2005320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网站的管理办法。暂时关闭市老科协的网站是根据33号令执行的。

下面,我们看看文件是怎么规定的

    第三条规定:“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

第十二条规定: “省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向其发放备案电子验证标识和备案编号,并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有关备案信息;

第十六条规定:“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 

第十七条规定:“ 省通信管理局应当建立信誉管理、社会监督、情况调查等管理机制,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经备案的组织或者个人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第二十条规定:“ 省通信管理局依法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实行年度审核。省通信管理局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采用网上方式进行年度审核。”

如此看来,老科协的网站关闭是依法有据的。

市老科协的网站属于非经营型的网站。按照国家工信部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于我市老科协法人代表更换,网站升级等项原因,已与原有备案内容不一致,需要履行备案变更手续。备案期间网站关闭,审核通过才能开通。这就是老科协网站关闭14天(含4个休息日)的实际情况。

按文件规定,备案审核需要十至二十个工作日,而这次网站手续变更,备案通过,仅用不到十个工作日。说明市老科协备案变更申报资料和手续完整、齐备;网站运行依法合规;管理工作规范,无不良记录。也证明,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高、有信用。这是审核得以迅速通过的两方面理由。当然,也有市老科协网站管理员栾珂同志积极努力的因素。

小编我经常浏览老科协的网站,突然关闭十多天,多少有些不舒服、不痛快。给人的感觉,好像发生了什么异常情况,心里空落落的。现在好啦!网站开通啦!情况搞清楚啦!是依法管理网站必须的程序。又学到一些网站管理的法规知识,得到一次提升。啊哈,说这些的目的,是让关心老科协网站的朋友与小编一起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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