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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老科协〔2015〕9号 关于转发省老科协《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离退休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15-05-06 10:15:57 来源:牡丹江市老科协 浏览:250

牡丹江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文件

 

牡老科协〔20159

 

 

关于转发省老科协《关于做好

2015年度全省离退休人员职称

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院校科研所老科协,市直行业分会:

现将省老科协《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离退休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通知:

1各单位要认真重视,继续做好宣传,热情地为有需要的老科技工作者做好服务工作,使职称评审成为老科技工作者之家的一件实事。

22014年以来,市老科协依据有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程序和办法,并在网站上发布,使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各单位在今年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上报的材料如有不符合这些要求的,市老科协将不受理。

3、各单位在按要求初评后,务必在610日前将合格的评审材料报到市老科协,市老科协还要进行审核把关和组织市级专家评审,以便按省里规定时限及时上报。

4、评审费用按省老科协评审收费标准执行。

日常工作请与市老科协高安斌同志联系,办公电话:6924037,并请登录市老科协网站http://www.mlkx.net,查阅《职称评审》专栏。

附:黑老科协字〔20154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离退休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牡丹江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二○一五年五月五日

 

黑龙江省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文件

 

黑老科协字〔20154

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离退休

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老科协,绥芬河市、抚远县老科协,中省直各单位老科协,省老科协各工委、分会:

在各级老科协的共同努力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离退休人员职称评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取得了很大成绩。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黑办发〔200612号、〔201232号文件精神,做好2015年度全省离退休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评审时间问题。本年度评审仍为两批。第一批评审时间为7月底;第二批评审时间为12月底。

各地、各单位按上述评审时间,提前一个月向省老科协上报评审材料。

二、关于评审范围及对象问题。离退休人员职称评审工作面向全省离退休人员(含在我省离退休后在外省继续工作的人员)。凡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已离退休或经组织、人社等主管部门批准提前退休、退养的党政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本人身份、单位所有制限制,只要具备条件,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政工职称)。因病退、辞职、买断工龄及企业破产等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基本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提供有效证件(或证明),并具备条件,也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不在上述评审范围的,各单位不得擅自开口子。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省老科协沟通后再申报。

外省市在我省的离退休人员,如有意愿,可同我省离退休人员一样,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三、关于评审标准问题。离退休人员专业技术职称、政工职称的评审标准,原则上按《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保发2010111)、黑政职办20038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操作时,要从离退休人员实际出发,在坚持基本评审标准的前提下,重在业绩和成果,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四、关于越级申报问题。在职时未参加过职称评定,离退休后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条件的人员,可以直接申报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已有职称的人员原则上不能越级申报。

五、关于评审收费问题。专业技术职称(政工职称)评审收费仍参照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价联字200341号《关于全省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批复》中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关于申报材料问题。申报材料包括:
  (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
  (二)1寸免冠照片2张。
  (三)《毕业证》、《职称证》、《退休证》或《离休证》。
  (四)申报晋升医疗卫生系列职称的,需提供由省卫生厅统一签发的《医师资格证书》。
  (五)取得现《职称证书》后的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论文论著等业绩材料。

(六)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需提供提前退休、退养、病退、买断工龄及企业破产下岗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并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省老科协职称办。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11号三楼B3031室,邮编:150001;网址:http://www.ljlkx.net;联系电话:0451-82660758;联系人:刘砚章、刘丽。

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好关。在组织初评时,要对《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填写、论文论著的质量、证件是否有效等进行认真审查,凡存在问题的,省老科协不予受理。

 

黑龙江省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2015年4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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