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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老科协(2016)6号 牡丹江市老科协关于召开中办发2005年九号文件贯彻十周年研讨预备会的通知

2016-05-06 10:34:46 来源:牡丹江市老科协 浏览:237

牡丹江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文件

 

牡老科协〔20166

 

牡丹江市老科协关于召开中办发2005年九号

文件贯彻十周年研讨预备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老科协、市老科协分会和院校科研所老科协:

  今年是中办发2005年九号文件贯彻十周年,为做好新形势下老科协的工作,推动老科协事业改革发展,市老科协拟于七月下旬召开贯彻落实中办发九号文件研讨会。现预备通知如下:

  一、研讨会主题

  学习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学习陈至立会长多次讲话精神,总结交流老科协工作经验,推动老科协事业健康发展。

  二、研讨会交流内容

  本次研讨会设有以下五个交流专题:

  1.坚持老科协宗旨,充分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作用;

  2.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作用,做好决策咨询、建言献策工作,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

  3.创新科普工作方式,丰富科普工作内容,突出老科协科普工作特色,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

  4.发挥老科协资源和人才优势,做好服务三农、服务企业工作,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

  5.深化改革,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加强老科协组织建设,竭诚为老科技工作者服务。

  三、参会人员

  1、各县(市)区老科协、市老科协分会和院校科研老科协负责同志;

  2.部分基层老科协负责同志;

  3.老科技工作者代表。

  四、研讨会交流材料要求

  (一)研讨会交流材料类型

  分为“观点型材料”和“事迹型材料”两种类型。

  1.观点型材料:围绕研讨会交流内容,选择确定材料主题,自选角度,阐述加强老科协组织建设、做好老科协工作、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作用等方面的观点。要求观点明确,分析深刻,言简意赅。要紧密结合老科协工作的实际,有事实和经验、做法支撑,避免空泛议论。

  2.事迹型材料:反映老科技工作者积极创新,无私奉献,充分发挥作用的事迹。事迹必须实事求是,生动具体,有具体事例,用事实说话,避免空话、套话。

  (二)论坛交流材料形式

  分为“大会交流材料”和“书面交流材料”两种形式。

  市老科协将根据各老科协上报材料的情况,确定大会交流材料和书面交流材料。大会交流材料在研讨上进行交流,书面材料在研讨会上印发。研讨会结束后,市老科协将汇集大会交流材料和书面交流材料,上传在老科协网站,向国家、省老科协及有关部门推荐。

推荐交流材料的字数控制在30004000字之间,须提交电子版文稿。

(三)研讨会材料准备进度

  请各老科协组织按以下进度安排报送相关材料,报送方式均为电子邮件或传真,电子邮件须发至下文指定的邮箱。

  1.请于520日前将确定的研讨会交流材料题目和类型(附件2)报送市老科协办公室,待市老科协综合协调后反馈,即可进行交流材料的撰写工作;

  2.请于620日前将研讨会交流材料初稿电子版报送市老科协,待市老科协反馈修改意见后,进行进一步修改;

  3.请于630日前将论坛交流材料修改定稿,并按照统一规范的材料格式自行印制,届时带到研讨会上发放。

  联 系 人:高安斌

联系电话:6924037  13845370997

电子邮箱:lkxmdj@163.com

(四)研讨会时间、地点

时间:初步定于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牡丹江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20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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