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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林市物业管理调查与建议

2014-10-23 09:35:20 来源:海林市老科协 浏览:233

关于海林市物业管理调查与建议

海林市老科协

2014822日,海林市老科协领导与规划、建设、环保分会会员,深入到海林市和平小区物业进行调研。同时,走访了城区街道工委、房产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就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如何加快发展进行调研。

一、我市物业管理现状

物业管理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物业管理和街居体制改革,不仅是当前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大责任,市政府在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上下功夫。随着新型城镇化和棚户区改造的加速推进,小区建设步伐也随之加快。物业管理是最贴近民生的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利益,矛盾错综复杂,老百姓期盼安居乐业,新一届党中央把民生工程当作头等大事来抓,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2012年,我市提出了物业管理提档升级三年工作规划,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坚决消灭弃管小区为工作重点,取得了良好成效。

目前,我市小区物业管理参差不齐,大体分三种情况:(一)管理比较好的小区,如和平小区、金恒小区、以及丽海小区等部分小区物业管理,做到了领导有力,制度健全,服务周到,设施齐备,绿化规范,住户满意,缴费率较高;(二)、似管非管小区,虽然组织健全,有物业经理,有负责收费工作人员,也有服务队伍,但住户出现问题,只是有人倾听,却无人处理,缴费率很低;(三)、弃管小区,这些弃管小区,全部交给城区街道工委,费用全部由政府埋单,只服务不收费。

二、我市物业管理存在主要问题

第一、管理体制不统一,城区街道工委有物业管理办公室,房产局也有物业管理办公室,两个单位管理职能一样,工作上有交叉。

第二、重建轻管,开发商楼盘交付使用以后,开始的承诺不能兑现,随便安排一个人,完事大吉,好坏不管,能力如何不问。

第三、小区物业管理领导体制混乱,有的是开发商直接指定,有的是城区工委或房产局安排。

第四、小区业主反映问题投诉渠道不畅,物业经理是反映问题终点。

第五、收费层次不清,质价不符,即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不统一,重收费,轻服务、轻管理。标准依据不足,居民有意见,导致收费难。

三、几点建议

第一,纳入市政府议事日程,坚持“多方联动,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总体原则,形成“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新格局。由过去市房产部门一科室审批管理变为多部门参与管理,市场化经营。物业公司在市工商部门注册后,由市房产局牵头,制定招标方案,与市建设、工商、安全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招投标,同时邀请公证处、新闻媒体和有关业主委等方面参加。物业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专业管理,规范经营,社会认可,业主满意。

第二,整合资源,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和平小区物业管理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即采取物业公司经理负责制,有效整合资源。首先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房屋修缮项目、以及业主公约,建立小区管理档案。其次,加强物业小区员工队伍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由于和平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好,信誉度高,业主满意,成立了和平与金恒物业管理公司,即两个小区统一管理,资源得到了整合。

第三,建立分类收费、质价相符的价格机制。通过菜单式的服务,制定不同档次的物业服务标准,满足不同层次小区和业主的需求,兼顾物业服务收益和业主的经济承受能力,关注低端收费价格,解决好收费难与服务差的问题,除了合理定价外,也要规范物业企业、业主和开发商的行为。

第四,制定海林市物业管理章程。结合海林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吸纳省内外物业管理先进模式与经验,制定出海林市物业管理章程与管理办法,抓紧出台《海林市区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办法》,对物业服务没有问题,但业主拒不交费的情形制定新的对策。

第五,建立投诉热线。公开物业公司经理、房产物业办负责人、主管市长电话,形成一个良性、快捷、畅通、方便百姓的诉求网络。

以上是我们通过调研以及相关信息收集整理提出的几点想法,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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