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牡丹江市区居民住宅尽快实行
“按热计量收取供热费”的建议
东安区老科协三利社区分会会长 刘彦彬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人民”被提及177次,成了高频词、暖心词。“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为民造福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到“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再到“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以上都反映了“必须坚持人民至上”。
牡丹江市区冬季居民供暖问题,是牡丹江市区居民民生的“冷暖大事”、“民生大事”,多年来市民普遍强烈反映“供热不热”问题,可是始终末能得到根本解决。
一、什么是“供热计量收费”?热计量收费有何好处?
(一)供热计量收费是指供用热双方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价格进行热费结算。基本热价按照建筑面积征收,计量热价按照用热量征收。
热计量收费分两部分组成: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试行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构成。基本热价按照建筑面积征收。其中热费计算将有公式为:
用户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基本热价x建筑面积+计量热价x用热量
(二)两种收费的区别:1、按面积交费的门户,不管用多少热量都要先交费后用热,而且是事先全额交纳费用。用户购买的是规定的室内温度(20度)。热了,只能脱衣服或开窗户;冷了,供热公司不给提温也不能再卖热给你。这样既浪费了热源或挨冷受冻,还多花钱。2、按热计量交费的用户,用户购买的是热量,是先交基础热费后可用热,可根据用户需求用调整热计量表来调节室内温度。上班家中无人时关小阀门,下班家中有人时开大阀门,供热结束后算总账,多退少补。这样既可以提高舒适度,也可以节约热能,还可省热费。
(三)一般地区热计量收费分两步制:基础热费+计量热费=取暖费。试点收费都是先按面积收取取暖费,然后再按计量计算应收热费,最后实行多退少补的办法。
二、人民群众呼声高,意见大
我们黑龙江省和牡丹江市政府,已经出台“热计量收费”法规和政策好多年,可至今我市居民住宅不知为何1户都没有实行?
每年进入冬季,牡丹江市区城市居民反映最普遍、意见最大的问题就是“居民住宅供热不热”的老大难问题。白天有阳光补热阳面还好一点,可背阴面照样冷;晚上又特别冷;特别是有老人和小孩的家庭,老人冻感冒了,小孩冻哭了;电话投诉找来供热公司同志测完说:不低于20度。有的不够20度,口头答应给你提温,上午提高下午又降下来;有的说你家是墙体不保温?门窗不严?把冷山?底楼?顶楼?……就是不肯提高2度。先是用户个人向市长热线打电话;后是有组织的小区居民同时打电话投诉;有的胡乱放水;有的清洗地热;清洗后还不热就私自乱拧供热阀门;有的找来专业人员测试、调控主管道;造成安全隐患。后来有人猜测是供热站没有直接向终端用户供热,有截留?还说是供热站“低温长供降低热度”,终端用户的阀门全打开也不热…
个别用户想单独多交钱提高2度还办不到;个别用户想办理“热计量收费”也办不了。气得业主怨声载道、骂声不断…
三、实行“热计量收费”节约能源、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有利于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2030年目标的实现
1、节约煤炭资源。我国是产煤大国,储量全球第一,同时,我国也是烧煤大国,也居全球第一。但是我省却不是产煤大省,排名全国第10,却是烧煤大省。但是,煤炭是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也是重要的战略资源,还是重要的经济资源。同时我省、我市也是烧煤大省、烧煤大市,理应节约煤炭资源。
2、节能减排。节能减排包括节能和减排两大技术领域。节约物质资源和能量资源,减少废弃物和环境有害物(包括三废和躁声)排放。减排项目必须加强节能技术的应用,以避免因片面追求减排结果而造成的能耗激增。注重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均衡。
据专家统计,在现行的“按面积收取热费”中,有40%的煤炭被浪费掉了。所以,在居民供热生产领域实行“按热计量收费”就是最好的最迫切的节能减排。
3、保护环境。中国85%的煤炭是通过直接燃烧使用的。主要包括火力发电、工业锅炉、民用取暖和家庭煤灶等。高耗低效燃烧煤炭向空气中排放出大量二氧化硫、二氧化碳和烟尘,造成中国以煤烟型为主的大气污染。燃煤每年造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已占到我国主要能源大污染排放的70%以上。其导致的大气污染将引起人体抵抗力下降和人群发病率提高,而且这种长期和慢性的影响容易被公众忽视。
节约能源与保护环境关系密切。从环境问题中根本的“三废”废水和废气的排放大多是由于能源的浪费所造成,其中煤炭的燃烧所产生的废气是污染大气环境的罪魁祸首。
4、有利于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2030年前目标的实现。
四、实行“热计量收费”既保障用户用热权益又买卖公平
1、“热计量收费”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用热的权利和选择用热方式的权利。至少人民群众有选择“按面积交费”或“按热计量交费”的权利。
2、居民视自家情况,选择供热方式。在既保障了取暖又不浪费能源的前提下,多用热多花钱;少用热少花钱,不多花冤枉钱。买卖公平,心安理得。
3、按“热计量表交费”,上班后家中无人或阳光补热提温,热表阀门可以关小,既节约了能源又节约了供热费。下班后家中有人怕冷热表阀门可开大,再不用打电话求供热公司提温了。
4、解决了过去“想花钱买热而供热公司不卖,手中握着钱挨冻”的情况。白天上班家中无人的热量白白浪费掉,供热费也白白浪费掉。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38条,国家采取措施,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新建建筑或者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3、《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2条,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第9条,国家积极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发展集中供热,逐步实行按照用热量收费制度。第18条,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
4、《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40条,已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和室温调控装置的,应当推行热计量收费;未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按照面积收费的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自行确定。第41条,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热费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步制计收。第42条,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按面积预交全额热费,待供热期结束后,按实际计量情况、结算热费,多退少补。
5、《住建部〈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第1条,为加强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物供热能源消耗,推进供热计量收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办法。第2条,本办法所称供热计量是指采用集中供热方式的热计量,包括热源、热力站、供热量以及建筑物、用户用热量的计量。第6条,新建建筑和进行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必须按照规定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实行按热量收费的制度。第7条,供热单位是供热计量收费的责任主体,应按照供热计量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进供热计量工作。第30条,供热单位与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应包含供热计量装置管理、维护、更换及供热价格、收费方式、纠纷处理等內容。
6、 牡丹江市政府为了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于2006年6月9日出台了《牡丹江市供热分户改造管理办法》,又于2013年3月29日出台了《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供热计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中第3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民用建筑设施供热计量收费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供热计量工作目标积极推进供热计量工作。第5条,新建民用建筑和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应当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实行供热计量收费。不具备供热计量条件的既有民用建筑,应当逐步实施建筑节能及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第6条,新建热源和换热站应当安装热量表,既有热源和换热站应当逐步安装热量表。第7条,新建民用建筑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规范、技术导则和行业标准及施工图设计,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控装置,与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实现供热量自动控制和能耗统计功能及数据远传通讯。新建民用建筑应当在楼栋安装热量表,同步实现数据远传通讯。
综上可见,实行“热计量收费”,上有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支持,下有广大用户的强烈呼声,国家节约了煤炭资源;国民享受了环保空气;用户节省了费用;企业节约了制热、供热成本;政府解脱了群众上访,岂不是一举五得的多赢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