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力也是我国经济
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生产力
东安区老科协三利社区分会会长 刘彦彬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战略思想的重要内容,闪耀着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思想光辉。
全面依法治国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法治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法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法治力也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生产力。
一、加强法治建设,建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体系,是法治建设的根本要求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
1、有法可依就是立法,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这是法治建设的先决条件。
2、有法必依就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这是法治建设的中心环节。
3、执法必严就是执法机关认真执行法律法规,维护治安稳定和社会和谐,这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
4、违法必究就是任何人,无论是谁,只要违犯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只要违反规定就要受到法规的惩处。不允许任何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存在。
这四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有法可依是前提,有法必依是核心,执法必严是关键,违法必究是保障。
二、加强新时期“法治中国”建设,健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2014年党的十八大提出依法治国新的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1、科学立法,就是巩固法治根基,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2、严格执法,就是建设法治政府,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办一切事情。
3、公正司法,就是守卫公民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格执法,违法必究。
4、全民守法,就是提高国民的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倡导“依法办事”的社会新风,在思想、道德教育中突出法治内涵。
三、新老“十六字方针”相互补充、完善,建立健全了中国特色的“立法、执法、修法、护法”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1、从“有法可依”到“科学立法”,是通过立法筑牢制度和权力笼子,不仅有法可依,更注重立法的死角和质量。
2、从“有法必依”到“严格执法”,是既突出了执法遵循,更侧重于对执法过程的要求,更强化了对法的实施。
3、从“执法必严”到“公正司法”,是总结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反映出人民群众对执法的公正性的强烈要求。更能体现执法为民与秉公执法这一法治精神的统一。
4、从“违法必究”到“全民守法”,违法必究,是强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全民守法,体现的不仅仅是人人平等,还明确了全民作为守法的主体。
四、新老“十六字方针”中,依法治国的重点和关键都是“严格执法”
(一)执法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行政执法。又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大类。一类是刑事执法。又分为国内安全保卫工作、刑事侦查工作、刑事强制工作、羁押工作、执行刑罚工作五大类。
(二)严格执法。是要求在执行法律法规或掌握执罚标准时,即不放松也不过紧,依法依规不走样。该严厉则严厉,该宽松则宽松,不是执法部门认为是公平、公正,而是方方面面一致公认是公平正义。
“严格执法”中应注意八个方面的问题:
1、以事实为根据。认定事实一定要真实可靠,证据一定要充分确实。刑事案件的证据要确凿穷尽。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证据也要充分确实,件件确保办成铁案。
2、以法律为准绳。处罚、裁定、判决必须有法律依据,处罚和裁判的标准,一定要细致、精准、严格。
3、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能重实体轻程序,更不能程序违法,程序违法处罚和裁判无效。
4、零容忍执法。对杀人、爆炸、抢劫、纵火、强奸、投毒、黑社会组织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等性质严重、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民愤极大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必须严惩。该杀的必杀,该重判的必须重判,该罚的必罚,彰显无产阶级专政的权威。
5、无私情执法。法律面前,不搞殉私枉法、殉情枉法。刑事案件不搞“人情案”、“权钱交易”等,造成偏轻、偏重,显失公正;民事案件中不搞“不打官司打关系”、“不打是非打金钱”;行政案件不搞“官官相互”、“领导打招呼”、“嘴大法小”。
6、人性化执法。是人就都有可能犯错误。对行政案件、民事案件、治安案件,要尽可能下限处罚:能罚款的不拘留,能警告的不罚款,能少拘的不多拘,能少罚的不多罚。对过失、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生活所迫犯的刑事案件,也要尽可能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以教育为目的,减少仇视党和国家的社会对立,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7、热情执法。热情执法与严格执法不矛盾。如:警官执法“纠正违章先敬礼”;城管执法也要文明执法,避免野蛮执法。首先使用“您好”文明用语,减少抵触。法官要树立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理念,增进与人民群众感情。因法律概念深奥,法律程序复杂,要多耐心解答,少烦燥训斥。让违法者和当事人内心有尊严,脸上有面子,化解群众与政府的矛盾。
发扬“人民公安爱人民”系列传统活动,为建立为民、便民、亲民的良好警民关系,人民警察要从细微事做起,象民警登门照相办身份证、节假日不休息办护照、办完户口送上门、设立便民警务室、服务站等,在这些亲民活动中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警察是身边的好人、能人、亲人,增进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8、换位思考执法。执法者,凡是处罚前都先设身处地的站在当事人的处境去分析全案和自身及家庭条件,怎么能既严格执法又能让对方满意,感谢党和政府的关照,回报党和政府的恩情,增加全社会和谐因素。
五、努力提升法治力,最大转化成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生产力
全面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保证,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产力的组成部分,因此要不断提升它的力度,以发挥它的法治作用。应从以下六个方面提升法治力水平,并从六个方面促成它转化为生产力。
(一)提升六大法治力
1、法治引领力。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夯实人民调解基础,化解大部分基础矛盾和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期的“枫桥经验”,积极创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用情、理、法手段进行说服、教育、劝导工作。
2、法治驱动力。关注企业法治需求,推动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做好政策、法律宣传和解读,提供法治环境保障;完善企业法治结构,注重风险化解,确保企业生产等活动安全、高效。
3、法治保障力。坚持中国法治体系建设正确方向,坚持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强化法治理论研究和宣传,运用法治手段开展国际维权斗争,维护和捍卫我国在外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
4、法治公信力。查准法治公信力缺失的原因,制定对策,取得广大社会公众对司法职能和司法效果的认同、信赖和尊重,真正建成法治国家。
5、法治支撑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善治。
6、法治普及力。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普法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要侧重普及法治意义、法治知识、法律文化、依法治理。
(二)转化六大生产力。
1、制度力量。好的制度可以使人的坏思念受到抑制,而坏的制度可以使人的好愿望四处碰壁。建立起将结果与个人行为和利益联系到一起的法治制度,能解决很多的似乎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
2、私权力量。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企业的财产权和商誉权,社会组织的财产权等,这是广泛的巨大私权力量。
3、公权力量。公权就是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军事权,概括讲就是国家管理权,政府包揽了以上所有权力,就是监狱、法庭、法官、警察、城管、官员、干部、公务员、律师等组成的一个强大有机体。
4、信息力量。信息力就是信息的处理和有效使用效率。对军事、经济及人们生活等领域都十分重要。信息力量就是决策力、谈判力、监督力、高效力、战斗力、生产力。
5、武器力量。就是运用法律手段,借助司法力量,给各种刑事犯罪和违法分子及不讲诚信、藐视法律的人或单位以强力打击。
6、经济力量。就是各种经济活动结果所表现的价值量,即国民经济总产值。经济力量大,可以促进文化、教育、国防、卫生、民生等各方面事业发展。可以使国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可以使国家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以上众多力量所共同形成的合力就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生产力。